1953年「社会教育法」公布後,台湾省政府为加强推行社会教育,即在北、中、南、东4个地区积极筹备设置省立社会教育馆。本馆(新竹社会教育馆)於1953年5月21日成立筹备委员会,并於1955年4月30日正式开馆,原隶属於台湾省政府教育厅。台湾省政府於1997年5月15日成立文化处,本馆与其他九所省立社教机构改隶之。1999年7月台湾省政府组织精简,本馆旋改隶教育部。 行政院为利图书馆、博物馆指挥体系之整合及提升相关资源统筹运用成效,於2007年规划将4所社会教育馆移由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建会)主管。文建会於2008年3月4日发布「国立生活美学馆组织准则」、「国立新竹生活美学馆办事细则」及「国立新竹生活美学馆编制表」, 3月6日正式成立「国立新竹生活美学馆」,为四级机构。本馆自此担负起推广社区生活美学、社区营造、社区文化、特色产业及社区艺术展演等重责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