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前身是新竹县立文化中心,於民国八十五年三月成立,在八十九年一月改制为新竹县文化局。公共艺术是一大特色,撷取传统及现代文化的精华,赋予具体及抽像形体,如石笔、晨钟、沟通、河图洛书及一系列农村群像,展现多元文化的风采,建筑物运用客家土楼的建筑型式,将围垄屋、圆楼、合院、庭院等传统空间形式与秩序加以转化,使其具有传统地域色彩,再融合西方西式建筑及舞台设计技术,是一座具有文化性、休闲性、典藏性、资讯性等多元化功能的文化局。全局主要由演艺厅、图书馆、美术馆及县史馆等四个单元构成,以客家族群文化特色及聚落型态组成的地下一楼地上三层楼复合式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