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3-01-12
自111年9月8日生效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醫療機構辦理境外人士來臺就醫申請管理要點」指揮中心已於111年12月14日公告停止適用,來臺之境外人士倘於自主防疫期間有就醫或住院需求者,可依「自主防疫期間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及「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辦理。
「111年度醫療服務國際化轉型推動計畫」會員機構成員協助境外人士申請來臺就醫,敬請至各相關機構辦理醫療簽證事宜,陸港澳地區人民請洽移民署辦理、非陸港澳地區人民請洽外交部;境外人士如欲有醫療簽證申請需求,敬請逕自與上述會員機構聯繫,以辦理境外人士入境申請及醫療服務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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