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中正路上的海关码头,清朝时曾因1858年(咸丰八年)天津条约及1860年(咸丰十年)北京条约,而成为全台极为重要的港口,在贸易史上具有举足轻重之地位。当时的港务局码头及英国领事船屋就在此设立,中国政府後正式延请英国人李泰国(Horatio N. Lay)为「总税务司」,海关管理权移转给洋人,这是清末列强侵略北台湾的重要史证。淡水海关码头区内现仍存有清代与日治时期海关之相关建设,计有码头本体、二层洋楼一栋、仓库二栋、以及其他相关建筑遗迹,现为市定古蹟。在河岸步道可清楚看见全长约150公尺,重力式岸壁构造的淡水海关码头,岸壁表面全为硬石,内填卵石的石材建造,这是为了阻挡潮水的侵蚀。当时石材多使用观音石与唭哩岸石,还有「系船石」与供船上下货的「登船口」的码头景观,目前为海军的驻守码头,属军用营区范围,远眺这个清朝时期的遗迹,可遥想百年前的港口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