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时期,台湾行政体制多次变更,大正9年(1920年)颁布州制,设台南州,州设州协议会,并官选协议员,为州知事谘询机关。昭和10年(1935年),开始实施选举制度,改协议会为州会,亦有别於协议会谘询性质,为议决机关,州议员则官派民选各半。自昭和10年(1935年)以此作为议会建筑,直至民国88年(1999)新议会落成後迁址,期间曾短暂闲置,目前则为摄影文化会馆。昭和10年(1935)6月10日,因为州署(厅)原议事空间狭隘,於是与州署西侧的庶民组合兴建三层楼斜屋顶和二层楼平屋顶之钢筋混凝土造建筑。民国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