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於1902(光緒28)年,由李炎得至越南經商後僑匯返鄉興建,由惠安司傅主持建造,花費1000多白銀,1949年,前廳門板曾被國軍拆卸作為床舖使用,1960年獲得政府補助修復,2002年受國家公園補助,花費62萬元,由李清海司傅主持整修。建築平面格局101號為二落大厝加左護龍,107號為二落大厝,112號為二落大厝加右突歸;本體牆身材料為前落正面外牆上緣為斗仔砌,下緣為泉州白石平砌,側面上緣為斗仔砌,下緣為石條平砌,後落明間正面下緣為泉州白石平砌,上緣為磚砌;屋身構造明間後落皆為硬山擱檁,採用9架。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