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方法院之式樣具有巴洛克風格,應用了甚多從巴洛克以來西方常見之造型語彙;在空間組織上則非對稱處理,有兩個入口,面寬甚大,有市雜之風 主入口位於北面東側,門廊為古典山牆形式,由八根柱子構成,其處理方式是由兩側各有三根形成一組立於一個基座上,角柱為方桂,柱間之距甚小,中央則為獨立柱,各自立於基座上。 柱子略帶有矯飾風格,變形介乎愛奧尼克柱式與複合柱式間之柱,四角渦卷之間,除了傳統之蛋鏢飾(eggs and arts)外,尚有垂帶(festoon)串聯,然其托板(abacus )卻不似一般愛奧尼克柱式之方